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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告

2021-05-19 16:26:25|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笔试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建三江政务微信公众号公示。

2、面试办法

面试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及相关事宜将在建三江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查看。(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如果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岗位专业知识高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

1、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2、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建三江政务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建三江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办理聘用、工资审批等人事手续;由建三江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办理落编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面试资格确认、体检、考核等环节,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六、其他有关事宜

1、本次招聘计划岗位所限专业是参照《2020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专业设置指导目录》制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考生一经聘用,需在所招岗位服务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报考其他单位(依法服兵役等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3、考生到现场报名时,必须携带在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hlj/05jsj/)打印的《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建三江政务微信公众号,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建三江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或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本次考试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导致事后发生退费争议的,请考生自行与培训方解决,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454—5791052 5790707

举报电话:0454—5791066

附件:1、《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2、《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

原标题: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ms.gov.cn/html/index//content/2021/5/4ab7e54ba4e149d49563bfeb94bb770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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