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根据拟聘用人员应往届实际,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或《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最低服务年限等内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2021年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待遇
凡被确定为克东县“名校优生”引进人员的,安排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相应岗位。薪级工资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津贴补贴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事业单位其他相关待遇。用人单位为“名校优生”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限制,贷款额度最高为100万元。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二)考核管理
“名校优生”除参加正常考核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专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和使用的重要依据。提出入党申请的,可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发展党员计划倾斜政策。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协议。
(三)培养使用
选聘为克东县“名校优生”的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初次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组织部门对“名校优生”进行宏观管理,表现突出的予以重点使用,也可根据相关政策通过调任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并继续优先培养和进一步使用。
六、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名校优生”选聘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由人才办统筹协调,研究决定重要事项;组织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派驻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确保此次选聘工作顺利实施。
七、特殊说明
当前我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尚未结束,拟聘用事业单位名称可能发生变化,单位经费形式不变。
联系人:赵俊峰,15561929678
附件:
1.2021年克东县“名校优生”选聘岗位需求一览表
2.世界“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3.2021年克东县“名校优生”选聘报名登记表
4.专业设置指导目录(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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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克东县“名校优生”选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yiGuZb4L3c1NNF0xBO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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