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实际需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15人。详见《2021年林甸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的本科或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需求相一致。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7日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计划内已经签约的医学毕业生、已被聘用的省招乡镇卫生院医学毕业生、已被聘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全科医生特岗已经签约的医学毕业生。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前期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领取均现场进行,不收取考试费用,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19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到林甸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股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按相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报考所需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具体要求见有关说明项。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成功,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5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到林甸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后,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岗位调整情况将在林甸县政府网站公告,报考人员需随时关注林甸县政府网站,查询所报考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缩减计划或被取消。取消岗位的考生请按公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通知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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