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笔试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审查人选。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命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四)体检及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缺额,不予递补。
2.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额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被公示人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分配工作岗位。未明确具体岗位的招聘单位,由主管部门制定分配计划,被聘人员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岗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要求所有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人社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根据招聘工作的步骤,适时对相关结果与各类通知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和公示,招聘期间由于突发疫情而导致招聘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按县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调整日程安排。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宝清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和负责解释。
附件:1.《宝清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原标题:宝清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lbaoqing.gov.cn/index.php?p=news_show&id=4441&lanmu=59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