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自行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1.高层次人才可“一事一议”。
2.应聘博士相关待遇参照《黑龙江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黑科大办字〔2019〕30号)执行。
七、几点说明
1.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2.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档案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082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监督电话:(0451)88036015(校纪检监察处)
九、本公告由黑龙江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黑龙江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附件3:黑龙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doc】
附件【附件4:黑龙江科技大学各单位人才工作联系人汇总表.xlsx】
原标题:黑龙江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usth.edu.cn/info/1025/74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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