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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科技大学招聘博士教师90人公告

2021-03-23 17:57:19| 来源:黑龙江科技大学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科技大学主页(http://www.usth.edu.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黑龙江科技大学章程》,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3.应聘人员要求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毕业并获学士学位,硕士、博士学历须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本、硕、博专业需一致或相近。

5.应聘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和学校紧缺、急需人员经学校研究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6.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

7.应聘人员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8.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9.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10.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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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春中公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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