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管理
“名校优生”除参加正常考核外,各级组织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和使用的重要依据。提出入党申请的,可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发展党员计划倾斜政策。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协议。
(四)培养使用
1.加快培养锻炼。将引进“名校优生”培训分别纳入相关教育培训整体规划,统筹谋划、分类实施,做到当年引进当年轮训。推行导师团制度,由县处级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干部、业务骨干组成导师团,建立人才成长档案,通过“多师带一徒”方式,制定培养计划、定期谈心谈话,随时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疑惑,促进人才快速成长。
2.搭建施展才干平台。对引进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统招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直接纳入市级年轻干部储备库,符合相应条件、表现优秀的,在职数限额内落实正、副科级职务或相应职级待遇。对于特别优秀的,特别是专业紧缺的优秀人才可破格提拔,在全市范围统筹交流使用。
3.拓展专业发展空间。聘用为我市的“名校优生”,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无需评审,可直接认定助理级职称。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本科毕业生初级定职后、统招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中级定职后,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直接予以聘用。
4.解决人才后顾之忧。积极解决引进“名校优生”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需求。对从域外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可优先对应安置。子女在我市就读中小学的,统筹安排到优质学校或意愿学校。
七、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名校优生”校招工作的领导,确保校招工作顺利进行,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各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名校优生”校招工作;派驻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确保此次校招工作顺利实施。
八、特殊说明
(一)疫情期间,非面谈考点所在城市或高校学生参加面谈,应符合面谈考点所在城市或高校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
(二)请报名人员持续关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智汇兴凯湖”公众号,及时了解掌握“名校优生”校招工作进展情况。
咨询电话:0467-2187015、6166615
附件:
1.鸡西市2021年春季“名校优生”校招(哈尔滨站)岗位一览表
2.鸡西市2021年春季“名校优生”校招(哈尔滨站)报名登记表
3.鸡西市2021年春季“名校优生”校招(哈尔滨站)就职意向报名登记表
4.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5.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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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鸡西市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9日
原标题:鸡西市2021年春季 “名校优生”校招(哈尔滨站)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CRUtdp8Rcb2yOP8XEF4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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