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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黑河嫩江市招考编外工作人员126人公告

2021-03-18 17:48:05| 来源:嫩江市人民政府

2、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1年4月7日9:00至2021年4月10日9:00期间,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岗位后,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2)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招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本公告中关于年龄、户籍、学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7日。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需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符合报考相应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二)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4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嫩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hlj/03hhnj/。

(三) 体检

1、体检人选现场资格确认

对拟进入体检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按照招考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成绩出现并列按学历、年龄 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体检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21年4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现场资格确认地址:嫩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及查阅档案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考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招用。

(五)公示和招用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招用人选,经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考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招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招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

七、管理及待遇

被招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报考市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协理员与市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按笔试成绩分配到各工作岗位:第1—15名城镇社区、第16—17名嫩江镇、第18名长福镇、第19—21名前进镇、第22—24名海江镇、第25名临江乡、第26—28名双山镇、第29—31名伊拉哈镇、第32—34名科洛镇、第35—37名联兴乡、第38—39名长江乡、第40名霍龙门镇、第41—42名白云乡、第43名塔溪乡、第44—45名多宝山镇);报考嫩江镇社区工作者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社保协理员的:笔试成绩第1—76名(享受社区工作者岗位待遇)与嫩江镇签订劳动合同、笔试成绩第77—80名(享受社保协理员岗位待遇)与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执行合同工资(市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协理员月工资2214元、嫩江镇社区工作者月工资2975元、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社保协理员月工资2000元),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招用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八、招考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考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招考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招用资格者;

2.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九、本方案由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考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考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考

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7日

原标题: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考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enjiang.gov.cn/system/202103/176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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