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公示结束后,需先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审批确认时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若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前放弃的,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内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政策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调剂
公示结束后,各县(市)区所有空缺岗位统一组织一次调剂。
调剂方法与规则:
1.在网上报名阶段,点选是否同意调剂,选择“是”符合调剂人选,选择“否”不再符合调剂人选。
2.公示结束后,各县(市)区所有空缺岗位统一组织一次调剂,符合调剂人选(须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可在原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岗位名称相同的岗位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原则,高分者优先调剂岗位,依次顺延。
3.调剂工作由县(市)区人社局负责,成功调剂人员统一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户籍要求的(以2021年3月9日之前取得当地户籍时间为准),按照附件1要求执行。在吉林市城区大中专及以上院校就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不受户籍限制;不在吉林市城区大中专及以上院校就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入学前的户籍为吉林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仍可视为吉林市各县(市)区户籍。
(二)纳入本次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调剂使用的,可在本部门用人单位系统内流动),不得再次报考吉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九、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和媒体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lcity.gov.cn/)。
(二)咨询服务
本次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考务信息查询可登录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lcity.gov.cn/)查询。
1.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2.报名期间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432—62507976(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期间监督仲裁电话:0432—62037580(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4.附件1由招聘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5.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充公告。
附件:1.《2021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9日
原标题:2021年吉林市县(市)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
文章来源:http://rsj.jlcity.gov.cn/gg/202103/t20210309_937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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