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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齐齐哈尔讷河市招聘事业单位20人公告

2021-02-25 16:33:21| 来源:讷河市人民政府

(三)考核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审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或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按招聘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考核合格者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视作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齐市人社局备案。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讷河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讷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2021年讷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讷河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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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25日

附件12021年讷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xls

原标题:2021年讷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ehe.gov.cn/main/viewDetail.jsp?newsid=134027&subjectid=14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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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春中公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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