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时请及时查询专业资格审查结果。对报名专业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并且每名考生在本次招考中只有一次申请仲裁的机会,仲裁人员会尽快将仲裁结果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仲裁通过的视为资格审查通过,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它岗位。
笔试结束后,考试主办方将根据笔试总成绩对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通知,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结果是进入面试环节的最终结果。
(2)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可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公布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
2、笔试由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方式另行通知。
3、政策性加分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生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项目生材料须提交到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1室,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前,逾期不予受理,请考生提前准备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因抗疫等不确定因素不能如期进行时,将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请报名考生及时关注)。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桦川县人民政府网及报名网站公示。
2、面试的组织
面试由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内容为岗位综合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以100分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如果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如果面试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卷面成绩高的优先;如果成绩完全相同的则由考试承办单位组织重新进行面试,至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待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按程序由应聘同一岗位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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