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及《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精神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东北石油大学主页()。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用人计划。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团队意识、团结协作精神和优秀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乐于为东北石油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具有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专业技能,教师岗位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二)具体条件
1.国内院校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应聘教师(实验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和辅导员岗位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毕业并取得学位;硕士、博士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
2.国内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应聘教师(实验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及辅导员岗位人员,除特殊说明外,第一学历须为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按照第一批次(或提前批次)培养的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其中,思政课教师、体育类教师岗位学历可放宽至统招全日制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培养的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艺术类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或提前批次)招生专业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应聘人文社科类急需紧缺岗位的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不包括本科第三批次录取学生)。
3.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研究生,须经过国内高考,在大学阶段通过联合办学留学或毕业后攻读国(境)外知名大学毕业并取得学位,并且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报名校医院岗位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 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6. 教师岗位、实验教师岗位(除外语、体育及艺术类岗位外)英语原则上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也须达到相应水平);其他管理岗位英语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也须达到相应水平);或具有半年(含半年)以上国外本专业学习经历(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为准)。选聘外语、体育及艺术类岗位人员的外语水平按专业要求确定。
7.应聘辅导员岗位须为中共党员。
8.硕士毕业生毕业时取得成果能够达到B类及以上博士入选条件中的成果要求的,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毕业。体育类硕士研究生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的,或具有国家级裁判及以上裁判等级的,或在核心期刊上(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的,或参与(项目排名前三)国家级研究课题的人员,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毕业。
9. 后勤等个别急需紧缺且专业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三)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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