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9年12月23日至2002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3.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指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视同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本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指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务期满(含到2020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文件精神,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20年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介休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介休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介休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晋中市人社局备案后,2020年12月23日在介休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本次报名采取分两个时间段报名的方式。
应届毕业生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13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面向社会招聘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2. 报名地点:介休市北坛中路9号人社局四层405室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其中应聘者《介休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介休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4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4)《报名登记表》(两份)、《诚信承诺书》(公告附件下载,个人内容须打印,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5)单位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并签订《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7)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暂未领取到服务期满证书的考生须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从公告附件下载),服务地考核意见一栏,需服务单位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应加注是否服务期满、是否在职、考核结果等审核意见(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下载打印两份。一份在报名时提供,在“服务地考核意见”栏中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单位所在地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另一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需在“派出单位意见”栏中由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提供。)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和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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