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准,拟为我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鸡东县纪委监委所属财政全额事业单位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鸡东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表1)。
三、公告发布
鸡东县人民政府网
四、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28日-2002年10月28日之间出生者)。
(五)服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依法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在近五年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鸡东县人社局一楼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0年鸡东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个人页)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非在职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在职人员(企业,非财政全额、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需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7、“项目生”应提供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8、本人现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需达到3:1,低于该比例的原则上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经招聘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可降低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开考。
2.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户籍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含当日)。
3.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4.政策加分
本公告中的“项目生”,是指在鸡西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在鸡西市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从鸡西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的加分政策。报名时未提供“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则不能享受相关政策。
5.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计入我县事业单位报考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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