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谈
面谈不设比例,根据面谈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面谈不合格的,不做为考察人选。每一批次面谈之后,已经确定拟考察人选的岗位,在下一批次面谈岗位中删除。
(四)签约
由用人单位与拟考察人选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或《鸡西市“名校优生”就业协议书》。
(五)考察
由各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政治表现、德才素质、性格特点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对考察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育系统可参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智汇兴凯湖”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的,须在考察期间内提出。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2021年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待遇
凡被我市事业单位引进的“名校优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艰苦边远地区标准执行;聘用为我市“名校优生”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可享受3万元、5万元补贴资金政策;其中被认定为市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博士、硕士人才,连续3年、每人每月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补贴,在鸡西购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5万元安家费;依据引进人才层次按相关政策落实人才公寓、医疗保健、子女教育、在职继续教育、配偶协商安置等相应待遇;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考入到我市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工作满3年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贴。
(二)落实编制
按照“事业引进,企业使用”的思路,建立企业“名校优生”事业编制周转池,组织企业通过校招引进的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享受事业编制政策,根据人才意愿办理落编手续。在企业服务5年期满,服务企业业绩考核合格的,可选择放弃事业编制留在企业服务,或选择相关事业单位工作,办理落入相关事业单位编制手续,从事业编制周转池中退出。
(三)考核管理
“名校优生”除参加正常考核外,各级组织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和使用的重要依据。提出入党申请的,可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发展党员计划倾斜政策。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协议。
(四)培养使用
聘用为我市的“名校优生”,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无需评审,可直接认定助理级职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本科毕业生初级定职后、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中级定职后,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直接予以聘用。各级组织部门对“名校优生”进行宏观管理,表现突出的予以重点使用,也可根据相关政策通过调任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并继续优先培养和进一步使用。
六、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名校优生”校招工作的领导,确保校招工作顺利进行,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各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组织部门按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配合开展“名校优生”校招工作;派驻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确保此次校招工作顺利实施。
七、特殊说明
当前我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尚未结束,拟聘用事业单位名称可能发生变化,单位经费形式不变。
疫情期间,非面谈考点所在高校学生参加面谈,应符合面谈考点所在高校公布的入校要求。
联系方式:
张 强 ,游 嵩
附件:
4.专业设置指导目录(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原标题:鸡西454个“名校优生”热岗虚位以待,十大政策倾力支持,面谈引才,只要你来!!!
文章来源:http://www.jixi.gov.cn/ggxx_2781/202010/t20201026_178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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