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征兵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黑教联〔2018〕22号)文件规定,“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专项使用,不得挪用。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可在报考院校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各推荐院校需认真核查本校符合条件考生情况并及时通知考生报名。考生可凭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到毕业院校报名。推荐院校需认真核实考生入伍和退役材料,确定其报考资格,填写《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8),经院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后上报省招考院。
(七)报名信息上报
上报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5日
报送地点:省招考院研招处411室
各推荐院校需上报的材料有:
(1)本单位的推荐报名方案正式文件;
(2)《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
(3)《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持有“双证”的考生名单》;
(4)《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统计表》;
(5)报名信息光盘(含“双证”考生名单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统计表)一式两份。
(八)考场编排
在汇总全省考生报名信息后,由省招考院统一进行考场编排。编排考点考场以市(地)为单位进行,编排原则为统一交叉,随机编排。
(九)数据下发
全省考场编排库及相关考务管理程序将于2021年2月下旬下发。各市(地)招考院根据考场编排库对本考区订题单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及时上报省招考院。考场对照表和考生信息条形码将由省招考院统一印刷后下发各市(地)招考院。
考试前5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署同意后可以自行打印准考证。
(十)报考费上缴
按照我省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各推荐院校须上缴省招考院报名考试费每人次120元,留存30元。报名考试费须在11月25日前上缴省招考院。
三、考试
(一)考试的组织及命题
专升本考试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实施。全部考试科目试题均由省招考院根据《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附件9)统一组织命制、印刷及制定答案和评分参考。
2021年我省专升本考试实行网上阅卷方式。各科目试卷均使用答题卡,主观题和客观题都必须在答题卡上对应题号的答题区域作答,写在答题区线框外和没有对应题号的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书写在试卷、草稿纸上的答案无效。
(二)考试科目、分值
2021年全省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两科,外语公共课(英、日、俄)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为200分,总分为300分。
(三)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时 间 |
2021年3月6日 |
上午9:00-11:00 |
外语(英、日、俄) |
下午14:00-16:30 |
专业基础课 |
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实施
专升本考试工作在省招考院领导下,由市(地)招考院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置由省招考院根据各报名点考生人数情况按照就近原则统一安排具体考区,全部考试将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务管理办法按照《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正式文件另发)执行。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其他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评卷环节
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管理。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设评卷点,具体实施评卷工作,评卷的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试行)》。
(六)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将于2021年3月24日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7天内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推荐院校招生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推荐院校负责受理、汇总本校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报送至省招考院。省招考院对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各推荐院校。由推荐院校负责考生复核结果的通知和解释工作。省招考院不具体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成绩复核工作参照我省普通高考成绩复核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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