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考工作平稳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省专升本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本科高校当年招生计划,将于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 www.lzk.hl.cn)”正式公布。
二、考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1.考生来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普通高职(专科)的全日制专科层次2021年应届毕业生(已参加过往年专升本考试者除外)。
2.推荐范围。各高校按照2021年预计毕业生总人数40%的比例推荐,院系之间推荐名额可以统筹使用。参加由省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双科考试成绩均合格者可以推荐,推荐名额不占本校40%比例数指标,获得证书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试报名结束之日前。
3.工作要求。专升本招生考试的推荐和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院校负责组织,并办理考生报名手续。各推荐院校须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推荐方案和报名实施办法,并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广泛宣传。推荐报名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院校推荐的考生名单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须在校内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推荐报名。各推荐院校的推荐方案、报名实施办法和公开公示的网址应按时上报省招考院备查。
(二)报名时间、报考费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
报 考 费:150元
(三)报名信息采集
1.报名考生的自然信息由各推荐院校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报考信息采取人工录入。考生本人应依据《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附件1)、《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附件2)和《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件3)认真准确地填写。
2.考生在信息采集表上填写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应与本人的身份证上信息一致,如不一致,以身份证阅读器采集的信息为准。
3.各推荐院校需要按照省招考院下发的报名程序、《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报名点代码表》(附件4)、《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授课地点代码表》(附件5)建立考生报名信息库,报名结束后上报省招考院。
4.报名信息是考生考试、录取和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各推荐院校要加强信息录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准确无误。
5.鉴于目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推荐院校应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制定报名工作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做好人员登记、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通风消毒、人员限流等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做到防疫安全万无一失。
(四)报名信息核对
1.由各推荐院校打印《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附件6)交由考生本人核对。
2.考生需对《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的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错误信息应向推荐院校申请更正,确认无误后签名,绝不允许他人代签。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必须是考生本人联系方式,可以填写1-2个,确保有需要时可第一时间联系到考生。
3.各推荐院校须按照《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对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中“报考专业类别代码”和“报考专业类别名称”的栏目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上报省招考院备案。
4.各推荐院校必须对《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持有“双证”的考生名单》(附件7)进行认真审核,经院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后上报省招考院。
5.各推荐院校须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的核对审查。考生一经录取且上报教育部学籍管理部门注册后,一般不得更改。对因错报、漏报造成的后果,由推荐院校承担。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各推荐院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本单位所做的推荐结论负责。有反对宪法所制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情形者,不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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