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指导意见》(黑组通字[2020]18号)和《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大办文[2019]6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落实大兴安岭地区人才振兴计划,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经大兴安岭地区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大兴安岭地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18个岗位180人。具体岗位、人数和要求详见大兴安岭地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健康,品行良好,自愿到大兴安岭村(社区)任职工作;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具有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未解除禁考期人员;
(4)截至报名结束时,已被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5)在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服务期或试用期未满的;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情形的岗位;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相关人员。
(二)选派岗位
报考人员被聘用后,先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半年,并参与村(社区)工作,再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选派到村(社区)任职。其中,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黑龙江主流媒体、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政府网站()、黑龙江省考试中心网站(:9090/)等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9时至11月5日17时;
2.报名网站:黑龙江省考试中心网站(:9090/);
3.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规定比例,经大兴安岭地区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
4.考生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原件扫描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考生报名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2020年11月2日9:00 至11月5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缴费,在网上成功支付报名费用后即视为报名程序结束。逾期不再受理缴费事宜;
6.缴费标准。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
7.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大兴安岭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9090/)发布的通知及公告,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8.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秩序、伪造学历及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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