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不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且经现场书面材料审核(参照进行面试岗位的资格审核办法进行)无异议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结果公示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完成考察程序并将明确的考察结果和聘用意见书面报组织人事部门。
五、聘用、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面试前,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递补参照面试的做法。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认真阅读《莆田市2020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二)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若国家、省里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莆田市2020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五)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通告由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莆田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莆田市2020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①《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③《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
④《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
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3日
原标题:莆田市2020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文章来源:https://kl.ptrc.com.cn/signup/news/bulletin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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