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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齐齐哈尔建华区“乡聘村用” 产业人才引进2人公告

2020-10-11 19:33:35| 来源:齐齐哈尔人才网

为贯彻落实《建华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充分调动政府优质资源,吸引实用型人才扎根基层,实施乡村产业人才引进“乡聘村用”,现将建华区2020年“乡聘村用”乡村产业人才引进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引进数量

计划为曙光村、高峰村引进“乡聘村用”应往届高校毕业生2名,为我区储备农村产业人才。

报名数量未达到比例要求的,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报名情况确定人选数量,全程坚持择优标准,不降格以求。

二、引进方式

立足服务乡村产业发展,遵循“区引乡聘村用”原则,引进乡村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定向分配到村级岗位工作3年,服务期满经组织部门考核合格后,落事业编制,具体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岗匹配度在事业单位范围内统筹确定,并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兑现待遇及接续缴纳社会保险。

三、引进条件

(一)选聘对象为应往届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预科生、三校生对口升学以及专科升本科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艺术专业生、体育专业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往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海外留学毕业生参照上述范围执行,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三)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四)具体岗位名称及专业要求详见《建华区2020年“乡聘村用”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五)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报名结束时,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2.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或有失信记录的。

4.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6.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四、报名和录用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登录“齐聚英才”公众号、“建华区政府网”()查看招聘简章,根据《建华区2020年“乡聘村用”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个人信息,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上传至邮箱。

需发至邮箱的材料可采取拍照或扫描的方式上传,材料如下:

1.《建华区2020年“乡聘村用”报名表》电子版及已签字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照片或扫描件,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4.《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5.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6.奖励证书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将初审结果电话告知本人。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材料或有隐瞒情况及其他欺骗组织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组织面谈。根据资格审查确定面谈人选,拟进行面谈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可到“建华区政府网”()查询。面谈重点考察报考动机、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等。

(四)组织考察。根据面谈结果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面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考察对象人选。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核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德才素质和学习工作表现等。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

(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在“建华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的,须在公示前提出,公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拟聘用人选诚信档案。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及《就业协议》。

五、管理服务

(一)引进人才与农业农村局签订就业协议,聘任期内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区财政负责兑现薪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薪资标准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水平发放。

(二)引进人才根据实际需要可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党组织书记、村委员会主任助理,区农业农村局指派党政班子成员作为培养负责人,帮助引进人才适应环境、开展工作,使其在发展集体经济、推进村级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专业优势。

(三)聘任期内,区农业农村局对引进人才设定绩效目标,并负责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报组织部门备案。在服务期内,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随时解聘,取消落编资格。

(四)聘任期内,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引进人才借离村级岗位。

联系人:沈毅

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中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建华区2020年“乡聘村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2.建华区2020年“乡聘村用”报名表

原标题:【建华区“乡聘村用”】建华区2020年“乡聘村用” 产业人才引进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qhercw.gov.cn/default!showNews.action?newsId=16023829795800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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