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缴费、打印准考证。
1.报考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0年9月21日9时至2020年9月23日17时自行登录系统(网址:http:)上传电子照片、确认本人信息、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
2.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9时至笔试前,打印网址:。
3.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网上报名时间、报考缴费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考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考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20年9月28日、9月2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根据确认参加笔试人员的数量确定笔试场次,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安排于同一场次进行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地点设在青岛,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综合知识能力和写作能力,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总时长为3小时。
(二)面试。
面试最终时间、地点以北海航海保障中心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将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确定的面试比例,在各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在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官网上公布。
进入面试考生需按面试公告要求进行面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满分200分)÷2×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合格的,面试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以《行政能力测试》分数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考察并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招聘职位表上有特殊要求的,除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还需符合招聘职位表上的要求。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官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被聘用后,北海航海保障中心不负责办理落户;若报考人员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用人单位可协助出具相关必要证明材料。
(二)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的有关要求,将在面试资格复审前予以告知。
(三)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笔试后,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四)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考、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请密切关注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官网,并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考人员务必确保报考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笔试成绩查询、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将通过面试公告予以公布。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学习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实施,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公开招聘网站上的《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详见附件2),须在考前14天(9月14日前)申领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下载打印《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3,以下简称《采集表》),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采集表》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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