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在哈尔滨海关官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2.被聘用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弄虚作假的、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公开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被查明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络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应聘人员请在报名表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及相关未尽事宜由哈尔滨海关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1:哈尔滨海关2020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哈尔滨海关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docx
附件5: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docx
哈尔滨海关
2020年9月7日
原标题:哈尔滨海关2020年度公开招聘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jxfw.gov.cn/organizationGardenDetails.html?htmlPage=generalListPage&pid=F1A6A92D3601F984F2006B5D50233952&sid=F1A6A92D3601F984F2006B5D50233952&infoId=3D0294239837A870C383120D36B38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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