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工作;承担环境保护规划、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及专项环境功能区划编制中的技术支持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356号
(二)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研究和固体(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技术评估工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行政主管部门固体(含医疗、危险)废物、化学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生态环境方面对俄合作交流和国际履约等技术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宣文街19号
(三)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信息与公共关系协调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省级监控中心运行维护及数据传输与分析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生态环境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公众教育工作;承担公众意见、媒体舆情、政府决策等对环境公共关系影响的评估分析及对外协调应对等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三辅街25号
(四)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安全与事故调查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生态环境安全综合管理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预报工作;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现场调查与损害评估工作;承担12369环境保护举报系统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宣文街19号
(五)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综合分析与评价等工作,为全省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监测信息、报告及技术支持;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的技术支持工作;对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卫星路2号
(六)黑龙江省三江生态环境监测站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松花江入黑龙江和黑龙江、乌苏里江抚远等出境水质断面监测工作;承担中俄界江水质联合监测工作;承担国家水质自动站托管工作。
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同江市
(七)黑龙江省肇源生态环境监测站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第二松花江、嫩江、拉林河等入境水质监测工作;承担呼兰河流域跨界水环境生态补偿监测工作;承担入境水质应急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承担国家水质自动站的托管工作。
办公地点:黑龙江省肇源县
(八)黑龙江省哈尔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哈尔滨市域内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内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68号
(九)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齐齐哈尔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办公地点:齐齐哈尔市
(十)黑龙江省牡丹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牡丹江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办公地点:牡丹江市
(十一)黑龙江省佳木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佳木斯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办公地点:佳木斯市
(十二)黑龙江省大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大庆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办公地点:大庆市
(十三)黑龙江省鸡西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鸡西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办公地点:鸡西市
(十四)黑龙江省双鸭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双鸭山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办公地点:双鸭山市
(十五)黑龙江省伊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伊春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办公地点:伊春市
(十六)黑龙江省七台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七台河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办公地点:七台河市
(十七)黑龙江省鹤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鹤岗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办公地点:鹤岗市
(十八)黑龙江省黑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黑河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办公地点:黑河市
(十九)黑龙江省绥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绥化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办公地点:绥化市
(二十)黑龙江省大兴安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大兴安岭地区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办公地点: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
二、招聘岗位
(一)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7名,其中环境科研6名、财务管理1名。
(二)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4名,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2名、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支持2名。
(三)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信息与公共关系协调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名,其中网络安全1名、文字综合1名。
(四)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安全与事故调查中心招聘生态环境安全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五)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7名,其中环境监测4名、环境质量评价3名、空气质量预报预警1名、生态状况监测2名、生态遥感监测2名、监测信息2名、生态环境统计1名、财务管理2名。
(六)黑龙江省三江生态环境监测站招聘专业技术岗位3名,其中环境监测2名、财务管理1名。
(七)黑龙江省肇源生态环境监测站招聘专业技术岗位3名,其中环境监测2名、财务管理1名。
(八)黑龙江省哈尔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2名,其中环境监测6名、环境质量评价1名、空气质量预报预警1名、生态遥感监测1名、文字综合1名、财务管理2名。
(九)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6名,其中环境监测5名、财务管理1名。
(十)黑龙江省牡丹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4名,其中环境监测12名、空气质量预报预警1名、财务管理1名。
(十一)黑龙江省佳木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9名,其中环境监测8名、财务管理1名。
(十二)黑龙江省大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5名,其中环境监测12名、环境质量评价1名、监测信息1名、财务管理1名。
(十三)黑龙江省鸡西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名,其中环境监测1名、财务管理1名。
(十四)黑龙江省双鸭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名,其中环境监测1名、财务管理1名。
(十五)黑龙江省伊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6名,其中环境监测4名、生态遥感监测1名、财务管理1名。
(十六)黑龙江省七台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5名,其中环境监测4名、财务管理1名。
(十七)黑龙江省鹤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7名,其中环境监测6名、财务管理1名。
(十八)黑龙江省黑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5名,其中环境监测3名、空气质量预报预警1名、财务管理1名。
(十九)黑龙江省绥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9名,其中环境监测8名、财务管理1名。
(二十)黑龙江省大兴安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5名,其中环境监测4名、财务管理1名。
具体详见《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注意事项: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哈尔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3家在哈直属单位的5名财务管理岗位为打捆招聘,报考这5个岗位的考生,考试成绩将统一排序,由高到低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考察人选,聘用后具体工作单位由省生态环境厅再行分配。报考者视为已悉知并同意上述事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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