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待遇保障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按公开遴选程序决定遴选的人员,员额检察官职位人员在办理调入手续后,予以保留原员额检察官职务,确认员额检察官等级;其他职位,均不予保留原行政领导职务,转任公务员职级,即:科长、副科长分别按照任职年限转任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对于原担任员额检察官职务,通过遴选调入担任检察官助理的,原则上不予确认为员额检察官,一般应按照有关规定,转任检察官助理职级序列任职。执法勤务、警务技术职级序列须转任公务员职级序列。
六、其他事项
(一)纪律要求。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注意事项。报名人员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和联系方式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遴选的,责任自负。本次遴选将通过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或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各项事宜。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重要事项均由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时刻关注。
(三)防疫要求。抵达哈市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报考者,应提前向省检察院干部部申报,到达报考地点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
报考者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摄氏度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者,不得进入考点。报考者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四)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
(五)报名咨询电话。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干部部负责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451—、。
扫描下方二维码
下载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原标题: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l.jcy.gov.cn/html/8715.html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