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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我国受癌症困扰的家庭以千万计,要实施癌症防治行动,推进预防筛查、早诊早治和科研攻关,着力缓解民生的痛点。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抓紧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切实便利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护人员培养,提升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坚持预防为主,将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务必让基层群众受益。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药品疫苗攸关生命安全,必须强化全程监管,对违法者要严惩不贷,对失职渎职者要严肃查办,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防线。
公考角度中公解读
建构一套普惠而的公共医疗卫生制度,素来是世界性的难题。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要实现这一目标更是困难重重。而必须看到的是,中国近些年来在此方面成绩斐然,其创造性的改革路径以及制度设计,堪称全球瞩目的中国方案。
我国健康事业的发展,公共卫生医疗体系的完善,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回归。近些年来,公立医院改革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医疗费用涨幅明显下降。随着药品价格透明化以及公立医院统一取消药品加成,群众切实感受到了降负成果。
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全面实施并向大医院延伸,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由国家开展价格谈判,首批谈判药品降价50%以上。种种举措共同作用下,过去“看病贵”的局面获得了极大改善。
[面临的问题]
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自始至终都是中国新一轮医改的核心逻辑。但是我们当前的问题也是明显的。
一是解决医疗资源分布和配置分配不均的现实问题。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面临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和慢性病高发等诸多挑战,以医院和疾病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难以满足群众对长期、连续健康照顾的需求。同时,我国的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东、中、西部地区差异大,城乡之间差异也比较明显。老百姓看病首先考虑的是城市大医院,哪怕家门口就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也要往大医院跑,无序就医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二是从医改来说,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改革中理清脉络的过程,无疑也是调整利益的过程。从各地反映的情况来看,“拣软柿子捏”、违背医改精神搞小动作、甚至直接抵制医改的情况依然存在。上面推一推,下面象征性地挪一挪,这种惰性也亟待克服。
[意义]
完善基本医疗服务是我国保障居民健康的必然选择。随着人口老龄化以及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的改变,我国慢性病已呈井喷之势,每年新增慢性病人将近两千万,如此沉重的疾病负担,必须建立公立医院为主,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医疗体系。。根据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公立医院应重点“保基本”,也就是保障常见病、多发病以及教学科研等。高端的医疗服务应由社会资本去承担。
避免民众因病返贫,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让更多人避免因病返贫,既关系百姓的健康福祉,也事关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为此,需要编织一张囊括医疗保险制度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障网。
[对策措施]
在公共医疗保障上,尤其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在哪里,公共医疗保障服务就应该有效覆盖到哪里,医疗资源就应该下沉到哪里。当前我国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正在逐步建立起来,偏远地区贫困人口医疗负担有效减轻。做好基本医疗公共服务,还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重视疾病的预防工作。从轻预防、重医疗向重预防转变。需要加强疾病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普及居民定期体检服务,逐步开展针对每个人的健康管理服务。这样能够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早期患者身上的问题,预防并控制疑难杂症的发展,减轻后期医疗费用。
二是强化民众的健康管理,大力发展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破解医疗资源不平衡难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解决基层医院在人财物等资源上的短缺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在人才培养、资金保障上提供大力支持,让基层医院能够承担起公众健康“第一守护者”的职责,并理顺双向转诊机制,真正让分级诊疗制度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是破除各级医院“以药养医”。需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变“以药养医”为“以技养医”,取消医院药品加成政策,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给予患者一定程度的购药自主权。同时,继续推动药价市场化改革,保证廉价“救命药”的市场供应。
【范文】
用法治营造和谐医患关系
来源: 人民日报 白龙
“有理无理,闹大了再说”,是一些人遇到医患纠纷时的想法;与之相应,“有责没责,赔点钱得了”也是一些医院处理纠纷时的态度。今后,这样的做法将被叫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滋事行为制止前不得调解、纠纷责任认定前不得赔钱。
近年来,因医疗问题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已经成为社会新闻中的一个类别。从围殴医护人员,到花钱雇医闹、强迫医生下跪,医疗领域的暴力事件和违法犯罪已经成为社会痛点。任由这一现象发酵,不仅将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破坏医患之间的信任,也将滋生社会戾气,让非理性的行为在社会中蔓延。正因如此,四部门此次出台文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医疗纠纷、惩处涉医犯罪,不仅剑指“花钱消灾”,更力图建立一个正常的医疗秩序、和谐的医患关系。
不可否认,对有些医院负责人而言,“花钱消灾”是最简单的一种问题处理方式,只要对方喊出的价码能够承受,就巴不得“赶紧打发他们走”。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模糊了法理上的是非,看似“简单快捷”,实则埋藏了很大的隐患,变相鼓励了一些无理取闹甚至职业医闹的产生。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医院现场处置能力不足造成的。医生都是知识分子,让他们承担职责之外的纠纷处理,实在是强人所难。正确的做法,应该由相关机构对涉医事件做到充分预案、及早介入,确保事件从一开始就进入法治轨道。除此之外,还应推动完善院内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医疗纠纷调解体系,及时做好医疗纠纷调处工作。
无论是对医生还是对患者而言,遇事一断于法都是最好的处理方式。此次出台的文件,并不存在有人担忧的偏袒谁的问题,而是重申法治之于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意义。就像很多人指出的,对一般患者而言,医疗领域存在着巨大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很容易被非理性情绪误导。算不算医疗事故、责任由谁承担?应该交由专业机构和法律来认定。正因如此,我国侵权责任法专门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这对作为损害方的患者来说,是公正的体现。遇到事故求助法律、依靠法律,对患者而言也是正确的选择。换言之,依法解决纠纷,让正常工作的医护人员“有人撑腰”,让遭受损失的群众“有地说理”,是“平安医院”建设的题中之义。
也要看到,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是复杂的,依法维护医疗秩序,应该与打击非法行医,治理医德不端、过度医疗等现象同时进行。毫无疑问,医生行业是中国最苦最累又最受气的职业之一,76岁老中医边啃烧饼边加班、医生连续加班晕倒手术台等新闻,让大家感动并感叹医护行业的不易。然而,也有像“手术中遭两次加价”“能动手术就不开药、能开贵药就不开便宜药”等失序行为刺激着公众神经。因此,此次出台的《通知》也特别强调,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医患沟通,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
“十三五”规划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实现“健康中国”。这既是一项国家战略,又和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迈向这一目标,需要解决一系列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攻克一批老大难问题,医患关系无疑是其中的重要部分。事关人人的“健康中国”,不妨从人人皆可做起的健康医患关系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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