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要求铁力市行政区划内户籍或伊春市行政区划内户籍的岗位,要求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五)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020年铁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七)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调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接受处理未满5年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内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情形。
以上文字选自铁力政府网发布的《2020年铁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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