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一、引进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对原公告中引进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98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其中专业目录要求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 学历条件(满足以下八项条件之一即可)
①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
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③其他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④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或《泰晤士世界大学排名》全球前200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⑤驻大庆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⑥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两年人员;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大庆市及所属县(区)街道、社区工作满两年的非在编人员。
⑦黑龙江本省户籍(含黑龙江生源高考考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⑧大庆本市户籍(含大庆生源高考考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统招本科生。
2. 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4.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以上文字选自大庆人才工作网发布的《关于启动大庆市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人才引进的公告》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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