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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考分需要提供材料明细》.xlsx
申请笔试加分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视情形加分。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周岁,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和市(地)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申请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请将政策性加分相关材料证明原件扫描或拍照打包压缩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招聘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中(详见附件1),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7)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以上文字选自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0年鸡西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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