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谈。重点考察考生的报考动机、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岗位稳定性等。
(四)考察。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谈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面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考察对象人选。
(五)体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在“讷河人才”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的,须在公示前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拟聘用人选诚信档案。
(七)聘用。公示无问题的引进人才与市委人才办签订《讷河市“丰羽计划”就业协议书》(附件4),编制直接落到讷河市机构编制数据中心(周转编),通过挂职的方式分配到所报考的企业工作,挂职期限为五年。
五、管理服务
(一)在企业服务期内,因企业经营管理问题导致引进人才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市委人才办可按协议提前接收回到事业单位。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或与企业单方解除协议的,解除就业协议及事业编制。
(二)引进人才在企业挂职期间,接受市经合局宏观管理,日常管理以企业为主。由市经合局按程序对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挂职期满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人才办备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就业协议及事业编制。
(三)在企业挂职期满后,所承担项目或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继续在企业服务。回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市委人才办结合个人意愿及单位实际需求调剂编制,转入事业单位管理。
六、薪资待遇
(一)挂职期内,企业负责引进人才工资、奖金、补贴和津贴等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薪资标准根据企业引进相应层次人才工资水平发放,同时享受企业其他合法待遇。挂职期满后回到事业单位的,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兑现相关待遇及接续缴纳社会保险等。
(二)挂职期内,引进人才享受国家、省市各级出台的企业人才相关政策。引进人才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放弃事业编制留在企业工作的,由同级财政配套给予一定额度的一次性奖励。
(三)挂职期内,引进人才取得的技术项目研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作为后续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挂职期满回到事业单位的,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联系人:马会丰
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中共讷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讷河市“丰羽计划”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
2.讷河市2020年“丰羽计划”报名表
3.承诺书
4.“丰羽计划”就业协议书
中共讷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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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讷河市“丰羽计划” 人才引进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omDECzkYneEzyxeSPSj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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