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工作需要,省作家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黑龙江文学院(黑龙江文学馆、黑龙江诗词社):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联系、服务全省专业作家、合同制作家等工作;开展教育培训,为培养文学创作后备力量提供相关服务;全面展陈黑龙江文学成绩,搜集、收藏重要作家和文学活动、手稿、信件、曾用品、珍贵版本图书、国家文学奖证书;开展黑龙江文学研究与资料建设工作;面向社会开展各类文学活动、青少年爱国主义和传统文化教育等活动。
二、招聘岗位
文字综合岗位2个,文学馆讲解员岗位2个,会计岗位1个,培训部岗位2个,图书保管阅览岗位2个,文学研究岗位3个,网络信息岗位2个,招聘人数共1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纪政纪和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不含专升本)。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
(七) 具备《省作家协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中规定的其它条件,关于年龄、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 日(含当日)。
(八)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聘任后,应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龙江先锋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9时- 8月22日17时。
2.网络报名方式:考生登录“龙江先锋网”公开遴选(招聘)系统,按要求报名。
3.考试费用: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要求,笔试每人每科收取45元(现场资格复审时收取),面试不收费。
4.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应聘人员须时刻关注龙江先锋网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手机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②应聘人员须对自己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材料和信息不实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可于2020年8月18日9时至8月22日18时,登录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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