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大高校毕业生招聘力度,经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2019年12月23日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2019年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的招聘岗位基础上,再增加部分招聘岗位,现向社会发布增加招聘岗位计划的补充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增加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增加招聘岗位13个,计划招聘53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三、注意事项
1、增加招聘岗位补充公告中未提及的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按照《2019年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2、新增招聘岗位与2019年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9年12月23日发布公告)的岗位为同一批次公开招聘,原公告招聘岗位报名环节已结束。本次报名只受理新增招聘岗位的报名,且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请报考人员详细阅读新增招聘岗位要求、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3、本次增加招聘岗位的报考申请、照片上传、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2019年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至7月15日,报名网址:2019年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5日16:00期间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3)缴费确认。报名费每人45元,报考人员在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6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缴费,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视为报名程序结束。
4、关于2020年1月通过岗位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在个人放弃原报考岗位的前提下,可以报考新增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成功后不用另外缴费。如报考新增招聘岗位将导致原招聘岗位不够开考比例的,则不能放弃原岗位报考新增岗位。2020年1月已报名成功的考生如报考新增招聘岗位在此次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由于考生操作错误等原因导致不能成功报名此次新增招聘岗位的,均视同放弃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5、报考新增招聘岗位并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中符合政策性加分的需进行现场确认(已进行现场确认人员不需重复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17日,上 午:8:30-11:00。现场确认地址: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北安市深圳路1号)。
符合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的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周岁,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享受三年内报考县(市、区)单位笔试成绩加10分,评为优秀等次另加2分的政策。属于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提供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证明,所在单位推荐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认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他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类别及加分政策详见《2019年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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