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主要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沟通协调、综合能力等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试用期为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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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绥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文字选自绥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绥化市直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公告》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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