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网为大家带来:2020黑龙江事业单位之个人所得税法。更多伊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请关注中公伊春事业单位考试网。
一、个税纳税主体
1.税务居民
(1)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2)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税务居民
(1)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2)非居民个人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事项
1.纳税事项——综合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三、免税事项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③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④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⑤保险赔款;
⑥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⑧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⑨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⑩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上述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口诀】:补贴救济赔转退,奖金国债免个税
四、减税事项
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①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②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口诀】:残孤烈灾
【例题】
(单选)下列哪种情形属于个人所得税减征的情形:
A.省政府颁发给张某的体育奖金
B.李某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
C.王某车辆受损获得的保险赔款
D.残疾人赵某的薪金所得
答案:【D】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①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②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ABC选项都属于免征个税的情形。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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