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需已获得或2020年8月31日前能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与报考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3.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扎实、诚实守信,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个别用人单位因工作岗位需要,需满足性别、职称等要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作为引进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
以上辞退、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年限按满年满月计算。
以上文字选自安达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安达市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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