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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1370人公告

2020-06-12 19:48:02| 来源: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

5.相关要求

(1)面试工作委托人事考试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如果自行命题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入闱命题管理暂行办法》入闱命制。双方须签订保密等相关协议。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须派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2)面试考场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要求,面试室应有监控设备,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3)人事考试机构将《面试考官评分表》、《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面试过程音像资料以及笔试试卷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5年。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须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在各级组织部、人社局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 由各旗县市组织部、人社局和盟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体检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旗县市组织部、人社局和盟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档案信息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各旗县市组织部、人社局和盟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应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九)公示与聘用

1. 各旗县市组织部、人社局和盟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分别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各旗县市组织部、人社局和盟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聘人员《花名册》和《事业单位招聘审批表》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各旗县市组织部、人社局和盟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应事先分别报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备案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三)有关信息在盟人事考试网站发布。

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2020年兴安盟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汇总表(项目、蒙汉兼通)(1).xls

2020年兴安盟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汇总表(一般岗位)(1).xls

2020兴安盟事业单位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aa.xlsx

2020兴安盟事业单位一般人员岗位bb.xlsx

附件2:各级组织、人社部门电话:

区号0482

盟委组织部: 盟 人 社局:

乌市组织部: 乌市人社局:

前旗组织部: 前旗人社局:

中旗组织部: 中旗人社局:

扎旗组织部: 扎旗人社局:

突泉组织部: 突泉人社局:

阿市组织部: 阿市人社局:

原标题:2020年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xamks.com/html/8/Content1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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