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高人员素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88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5名工作人员。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制定本方案。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共88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05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嫩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五、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卫生、教育岗位限黑河市辖区户籍或黑河市辖区生源(2020年6月1日前迁入;含黑河市辖区农垦、森工);其它岗位限嫩江市户籍或嫩江市生源(含九三农管局)
(三)报嫩江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岗位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含6月1日);其它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含6月1日);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含6月1日);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执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精神疾病患者不得报考;
(六)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报嫩江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需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以上文字选自嫩江市人民政府发布的《2020年嫩江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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