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和《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精神,经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教育系统35家事业单位,91个岗位,计划招聘119人。其中教师岗位108人;教师岗位中:高中3人,初中33人,小学41人(含心理健康教师1人),幼儿园31人(含心理健康教师1人)。会计岗位8人,学校医生和幼儿保健医生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5日--2002年6月5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6月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放宽年龄至40周岁。
6.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2018年、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暂时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报考本公告招聘岗位中有职业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聘用二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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