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聘市县教育局报省教育厅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缺少相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招聘市县教育局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学前教育教学基本功。面试时间为8月中下旬前(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将于8月下旬对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可登陆海南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查询。
(六)预录
按照“公开、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预录。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8月下旬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上公告预录的特岗教师人员名单。公告时间7天。公告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预录的,一律不予预录。
预录人员要在按规定时间到各招聘市县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间在公告拟预录的特岗教师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预录资格。
(七)依次递补
1.依次递补对象:笔试面试均合格但尚未被预录的考生。如下两种情形的考生不能列为依次递补对象:(1)已预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2)第一轮、第二轮依次递补时自愿放弃或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的。
2.依次递补岗位包括:(1)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入围人员出现自动放弃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并导致无人参加面试考核的岗位﹝负责审查市县要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2)面试考核期间,面试人员出现缺考或成绩不合格并导致无人可供预录的岗位。(3)预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而出现空缺的岗位(招聘市县应通知考生原则上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并在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教育局等门户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市县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此类空缺岗位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3.依次递补原则:按照“分数优先、控制次数”原则开展,即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计划组织三轮依次递补。
4.第一轮依次递补岗位为已预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实际确定。
第一轮依次递补规则:在综合成绩依次靠后的符合预录要求的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直至岗位录满为止。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规定执行。
递补人员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要求执行预录公告等。
第一轮依次递补预录但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招聘市县应通知考生原则上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并在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教育局等门户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市县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5.第二轮依次递补岗位为符合依次递补岗位要求且通过第一次依次递补仍然空缺的岗位(包括第一轮已依次递补预录但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实际确定。
第二轮依次递补规则:按“同市县”符合预录要求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预录。具体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先后顺序排名,由考生自愿依次递补选岗确定:综合成绩第1名考生先选岗,接着是综合成绩第2名考生选岗(若第2名考生“自愿放弃”或“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接着是综合成绩第3名考生选岗),依此类推,直至所空缺递补岗位全部录满(或符合预录要求考生全部被录完)。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轮依次递补基本程序:(1)市县教育局报送实际空岗情况和符合第二轮依次递补条件考生名单;(2)省教育厅核实情况;(3)省教育厅发布递补公告和符合递补人员名单;(4)招聘市县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递补选岗(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考生将“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5)招聘市县向省教育厅报送拟递补预录人员名单、“自愿放弃”和“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考生名单等;(6)省教育厅公告第二轮拟递补预录人员名单;(7)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要求执行预录公告等。
“自愿放弃”递补预录资格的考生,招聘市县应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的考生,招聘市县应有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签名确认的书面材料,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自愿放弃”和“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考生应同时在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教育局等门户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市县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此类考生报送省教育厅。
6.如果第二轮依次递补完成后仍然有岗位空缺,将视实际需要组织第三轮依次递补。第三轮依次递补在全省范围内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类似的符合预录要求的考生中征集志愿,开展第二轮面试考核和重新计算新的综合成绩。第二轮面试人选以空缺岗位数的1:3比例按照报名参与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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