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设岗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应聘人员于6月18日至6月20日登陆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进入个人信息页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通过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7月8日9:00至7月10日16:00登陆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为2020年7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分为两科,按《教育公共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计算笔试综合成绩。
①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专业基础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学前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③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查询笔试成绩
应聘人员可于7月中旬登陆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查询笔试成绩。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省教育厅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以设岗市(县)招聘岗位为单位,按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7月下旬在海南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公布。
(3)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2020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要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以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③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2020届毕业生原则上由毕业学校出具,择业期毕业生及其他考生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④体检表〔近半年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2020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毕业体检表〕。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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