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通知》《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杨凌示范区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2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5日至2002年6月4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0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网()和杨凌人事人才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杨凌人事人才网()。
报名时间:2020年6月5日00:00至2020年6月7日24:00。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5日08:00至2020年6月9日12:00。
资格审查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杨凌示范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对中小学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事业单位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6月7日24:00至6月9日12: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6月6日上午10:00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布各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6月7日不再公布。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9日18: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杨凌人事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享受低保的农村贫困家庭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可于6月9日中午12:00前将享受低保或建档立卡的相关证明材料(邮件名称为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发送至电子邮箱(),由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减免业务(地址:杨凌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时间8:30-12:00,14:00-18:00)。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6月11日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6月18日8:00至6月20日24:00从杨凌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笔试类别为教师类。
(2)笔试时间: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考区设在杨凌示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并按程序退还笔试考务费。笔试前14天内(6月7日00:00以后)从外省来杨凌示范区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7月上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杨凌人事人才网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杨凌示范区人社局划定本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杨凌示范区人社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社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杨凌示范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杨凌示范区人社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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