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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省宿迁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393人公告(第一批)

2020-05-24 08:42:46| 来源: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主管部门的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14∶00—17∶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

(三)笔试

笔试由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包括:统一笔试和笔试加试,需要笔试加试的岗位见《岗位简介表》。

1、笔试时间。统一笔试和笔试加试与江苏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进行。

2、笔试内容。

非教师岗位统一笔试的内容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教师岗位统一笔试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

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1、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确定。对于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统一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达不到1:6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生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须达到60分为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1、成绩排名合成。考生排名成绩的合成由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负责。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排名成绩按下列规则计算:

(1)统一笔试岗位:笔试成绩=统一笔试成绩。

(2)统一笔试+笔试加试岗位:笔试成绩=统一笔试成绩X40%+笔试加试成绩X60%。

(3)统一笔试+技能测试岗位:排名成绩=笔试成绩X40%+技能测试成绩X60%。

2、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根据考生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

3、资格复审。考生报名资格的复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简章、《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5)。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简章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招聘主管部门审核。

(3)递补规则。经招聘主管部门现场审核,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简章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招聘主管部门要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4)面试缴费。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5)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招聘主管部门将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报市人社局,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站上公布。

4、面试。面试由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非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的合成由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负责。规则如下: 

①统一笔试岗位:总成绩=统一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②统一笔试+笔试加试岗位:总成绩=统一笔试成绩X25%+笔试加试成绩X25%+面试成绩X50%。

③统一笔试+技能测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X30%+技能测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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