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稳定和扩大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4人。
1、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12人。全部面向2020年应届及2018年、2019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县(市)区直事业单位招聘171人。其中,面向2020年应届及2018年、2019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17人,面向牡丹江市所属县(市)户籍(或生源)15人。
3、乡镇事业单位招聘82人。其中,面向2020年应届及2018年、2019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9人,面向牡丹江市所属县(市)户籍(或生源)28人。
4、县(市)区党群服务中心、县(市)社区工作局和城区街道事业单位招聘109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牡丹江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35(含)周岁以下(时限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下同);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报考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专业技术初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需要的从业证书及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由牡丹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0:00至6月18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牡丹江人才工作网(),查询《牡丹江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下载并填写《牡丹江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返回首页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注册、登录,选择“牡丹江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栏目,填报信息后,按要求上传照片、证件等相关材料。
3、上传材料。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②近期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③报考岗位要求的从业证书和职称证;④申请政策性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件、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文件包(标注岗位代码+姓名)上传。
4、网上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5、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在2020年6月8日至6月19日每天15:00之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含公共基础和专业技术科目)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确认报名资格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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