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3:1,部分急需紧缺专业职位和乡镇医卫职位的笔试开考比例放宽到2:1(详见《职位表》),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统一调剂到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的退还考生已交考试考务费。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将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网、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考生之家()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其中:需加试技能测试的职位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市人社局统筹组织,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各区市县具体组织实施(市级和枣山园区招聘职位纳入广安区一并安排)。
1.笔试科目:教育类职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各占笔试成绩50%),卫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分。
《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2012年4月13日省人社厅、教育厅发布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卫生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省卫计委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2014年9月28日省人社厅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以上大纲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查阅或下载)。教育类职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相应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0年6月21日。
3.笔试地点:考点按报考职位所属地的区市县设置(市级和枣山园区事业单位职位纳入广安区一并安排)。
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技能测试
需技能测试的应在笔试后两天内完成,技能测试具体事项由职位所在区市县另行公告。
笔试(含技能测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0年7月下旬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网、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职位所在区市县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和枣山园区事业单位职位资格复审由广安区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教育类职位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卫生类和综合类职位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职位所在区市县相关网上公布。笔试中有缺考科目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教育类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2倍的,卫生类和综合类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教师资格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3)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职位要求毕业证的,可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4)对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护士、兽医岗位有准入职业资格要求的,可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执业兽医资格的,参加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执业兽医资格的,参加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承诺书,承诺在试用期满时取得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其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8月下旬。面试由职位所在区市县分别组织实施(报考市级和枣山园区事业单位职位纳入广安区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才能参加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缴费收据(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由报考职位所在区市县在相关网上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市、区市县相关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职位所在区市县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和枣山园区事业单位职位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纳入广安区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教育类职位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职位所在区市县在网上公布。教育类职位因笔试缺考、资格复审、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面试实际比例达不到招聘名额2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教育类职位公招其他面试名额达到招聘名额2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其中:音体美职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低分可放宽到全市本学科职位考试总成绩平均分的80%)。卫生类和综合类职位因笔试缺考、资格复审、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面试实际比例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卫生类和综合类职位公招其他面试名额达到招聘名额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在市、区市县相关网站公布。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县两级分别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由负责考核的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职位所属地在市、县两级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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