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岗位取消或改报
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取消,由人力中心在招聘专栏公布,考生可在5月21日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限1次)。
五、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报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中国体育人才网另行公布,同时通过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进行通知。
六、面试及加试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比例
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员1:5范围且通过合格分数线(平均分乘以0.8,以5分为一档就近取整数)的考生可进入面试。除第5人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外,面试人员比例严格控制在1:5的范围内。
(二)岗位调剂
拟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5的岗位,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委托人力中心按程序从其他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也可继续组织面试、考察等后续工作。
(三)岗位递补
如果正式面试前有人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岗位拟聘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5的,可从本岗位中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得超过1:5的比例(递补人员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面试(加试)
面试由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和自身情况自行组织,主要测评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的同时,各招聘单位自行确定是否加试以及加试的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英语水平等方面的测试)。
各单位可根据拟聘用岗位的实际需要,客观、公正设置面试(加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时间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
(五)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应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要求进入面试的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
七、考察与体检
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组织考察和体检。考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到所在学校了解情况、由所在学校出具情况介绍、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八、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招聘单位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各单位拟聘人选确定后,统一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人员姓名、学位学历及专业、毕业院校等。
经考试、考察,如应聘人员均与岗位要求不匹配,可取消招聘计划。
九、聘用与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及签约手续。
十、备案及总结
招聘单位按照要求上报聘用人员信息,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回避
从严执行回避制度,防止“近亲繁殖”,总局系统在职司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原则上不得报考总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处级以下干部参照执行。
报名人员应符合国家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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