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报考附件1岗位的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单科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报考附件2岗位的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考核的方式确定排序,本环节考核方式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递补人员名单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办法同体检递补办法,递补人员名单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乡镇、街道(办事处)岗位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特别提示:
考生在本次应聘期间应登录殷都区人民政府网( )及时了解招聘最新信息并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因新冠疫情影响,广大考生在参与应聘过程中,注意自我防护,并应符合国家、河南省、安阳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因疫情影响本人参加公开招聘等情况的,应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并告知相关部门。
本公告由殷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殷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72—(工作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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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0年殷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2020年殷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5月6日
文章来源:#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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