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准备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至5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本人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的扫描件;
(2)电子版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蓝底,50k字节);
(3)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
(4)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扫描件;
(5)《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6)《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的扫描件;
(7)报信息科工作人员岗位的,需要提供个人获奖作品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与招聘条件情形不符的,将随时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谈
按招聘岗位名额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进入面谈人员名单。面谈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专业问答、答辩或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谈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 通知。
(四)组织考察
1.根据资格审查、面谈成绩等综合情况,按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2.成立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考察谈话、审查档案等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适应程度等情况。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面谈、考察等情况,深入分析、综合研判,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凡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的,须在公示期间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拟聘用人选诚信档案。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证件材料和信息详细、真实、准确,如有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公开招聘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本人号码变动、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失联的,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安排。对在报名、面谈、考察等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4.报考咨询或反映有关问题,拨打电话:或。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人才发展与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2. 市人才发展与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齐齐哈尔市人才发展与服务中心
2020年4月3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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