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及公文写作文字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分数总体状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由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兴凯湖清风网”公示3个工作日。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个环节。
(八)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九)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鸡西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环节。
2.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突出政治标准、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兴凯湖清风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相关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
3.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五、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2.本实施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鸡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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