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1)笔试形式: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低于60分不予录用。
(5)笔试两日后,请登录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网站()查询。
2、面试
(1)笔试成绩前20名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果有人面试时不到场,不影响其他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从综合知识、敬业精神、组织观念、沟通能力、仪态仪表、创新意识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
(4)面试低于60分不予录用。
(5)面试结束三日后,综合成绩在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一)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由黑河海关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查。
(三)递补办法: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出现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递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为递补人员。
五、聘用和待遇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二年,工资2500元,缴纳五险,试用期2个月。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及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招聘人员应秉公办事,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七、其他事项
1. 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视为弃权。因个人原因影响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影响面试、聘用的视为弃权。
2.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受聘的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4.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黑河片区管委会
2020年3月3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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