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并列者,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加试的形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考试成绩确定
面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入围人员。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其中教育各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工作,不同意分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有关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皆为绥滨县事业编制内财政全额供养人员,对统招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享受免费住房等待遇。
本次招聘各岗位服务期均为三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脱产)、县外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禁止调转到其他外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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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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