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不同,面试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谈)、试讲、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操作等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进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确定排名先后。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通过考核最终确定拟聘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成绩等信息在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考核。黑龙江省总工会组成考核组,到考核人选所在单位(学校、社区)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核,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个人征信等情况。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入选人员放弃资格的,需补充人选时,依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黑龙江省总工会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结果在黑龙江省总工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福利待遇。正式聘用的人员为事业编制。应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享受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注:以上文字选自龙江先锋网发布的《黑龙江省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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